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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

    时间: 2025/04/24   作者:

    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高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水产一级学科(090800)硕士学位点、农业硕士渔业发展领域(095134)专业学位点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作如下规定:

    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目录

    层次

    期刊名称

    一级

    《Science》《Nature》《Cell》

    二级

    《Nature Biotechnology》《Nature Methods》《Nature Genetics》

    三级

    《PNAS》《Nature Communications》《Science Advances》《Current Biology》

    四级

    中科院I区期刊

    一、水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完成下列3项创新成果类型中的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EI、SCIE、SSCI、CSCD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目录》相应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作者排名认定人数限定为一级全部、二级前4名、三级前3名、四级前2名,且申请人导师须在论文作者列,同时申请人贡献应在其学位论文中有明确体现。

    (2)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专利内容须与水产相关。

    (3)学位论文创新性优异(实现重大理论创新、取得前沿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外审盲评一次性通过且结果均为优秀。

    申请提前获取学位的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上述所列要求中的任意2项,或单项成果累计至少2次,且提前毕业年限不超过半年。

    二、渔业发展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完成下列4项创新成果类型中的1项:

    (1)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目录》相应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在线发表),作者排名认定人数限定为一级全部、二级前4名、三级前3名、四级前2名,且申请人导师须在论文作者列,同时申请人贡献应在其学位论文中有明确体现。

    (2)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内容与水产、渔业密切相关)或地方标准1项。

    (3)学位论文创新性优异(实现重大理论创新、取得前沿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外审盲评一次性通过且结果均为优秀。

    (4)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参与《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农业硕士渔业发展领域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创新成果认定竞赛目录》(见表1)中竞赛,并获指定等级奖项(须排名第一)。若竞赛项目名称发生改变,成果申请认定时须经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表1. 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渔业发展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创新成果认定竞赛目录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级别

    奖项等级

    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教育部

    国家

    三等奖及以上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国家

    三等奖及以上

    3

    全国大学生水族箱造景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水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中国新农科水产联盟

    国家

    二等奖及以上

    4

    全国研究生渔菁英挑战赛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国家

    二等奖及以上

    5

    全国水产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水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水产学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国家

    三等奖及以上

    6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湖南省教育厅

    省级

    一等奖及以上

    7

    “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协、湖南省社科院、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省级

    一等奖及以上

    申请提前获取学位的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上述所列要求中的任意2项,或单项成果累计至少2次。提前毕业年限不超过半年。

    三、创新成果的内容、署名和其他要求

    (一)研究生在读期间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必须与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

    (二)创新成果原则上应为已正式发表、正式出版或已取得认定证书、成果编号等。

    (三)用来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应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且创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湖南农业大学,必须是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其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重大创新成果(含高水平学术论文)、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其他情况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四)研究生取得特别优秀的业绩,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优秀业绩须经导师认可,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认定达到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

    四、本规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25届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