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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3/29   作者:

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

湘农水产【2023】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要求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院党委书记、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院长

成 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并处置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

成 员:各学科(领域)负责人、各学科导师代表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复试小组紧急联系人:曹 好(0731-84618895)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院长

成 员: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秘书

职 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命题保密和考务管理;统筹复试时间并组织开展培训;考生资格审查;接收调剂工作;复试和录取工作;信息公开工作。

(四)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的命题工作和试卷的保密管理;负责制定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和测试要求。各学科统筹安排专业的复试环节和复试时间,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认真研究复试内容科学设计和研究制定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精心设计复试流程。为保证全面考核与公平,面试试题需按考生人数的1.2倍准备充足的题量,满足复试要求。

复试专家组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成立,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学位等同副教授职称),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至少1人必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学位可邀请行业导师参加。组长由学科/领域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学院根据学科和上线学生人数,安排了2个小组承担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硕的复试工作。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2023年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2.各学科录取指标数、上线人数、及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类别

学习方式

学科

代码

学科

名称

计划

指标

总数

其中

上线人数

拟调剂数

A类考生

其中推免

士兵计划

优先学科发展专项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

学硕

全日制

0908

水产

20



3

23


33

50

251

专硕

全日制

095134

渔业发展

25



4

25


33

50

251

非全日制

095134

渔业发展

4


2


4


33

50

251

四、复试的形式与录取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各小组秘书及候考官曹好(0731-84618895)

(二)复试时间安排

类别

序号

学科代码

方向名称

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学硕

1

0908

水产

4月2日
  上午9:00-11:00

七教南601

4月3日
  上午8:00-15:00

十教南627室

专硕

2

095134

全日制渔业发展、非全日制渔业发展

4月2日
  上午9:00-11:00

七教南603

4月3日
  下午15:00-20:00

十教南627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日下午14:00前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复试地点(求索楼201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及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8.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招生工作栏目下载:

(https://yjsy.hunau.edu.cn/)

(四)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2《湖南农业大校研招网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五)复试内容包括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水产见《池塘养鱼学》;渔业发展见《水产学概论

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5.加试科目:

①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渔业发展:《水产动物疾病学》、《水产微生物学》考试形式为线下现场面试,复试专家现场考核,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

③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

6.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调剂工作

(A)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9.不得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

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搞地域和出身歧视。

10.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B)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八)录取规则

1.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⑤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⑥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⑦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⑧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⑨体检不合格者。

3.学院将建议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

(九)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月1日前将《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录取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一)体检

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校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三)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说明:

1.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定向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硕士生定向培养协书(下载地地址:

https://yjsy.hunau.edu.cn/yjszs/sszs/zytz_1592/202303/t20230327_373628.html)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3.本方案未尽事宜,一律参照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4.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敬请关注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https://scxy.huna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5.请考生在复试期间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附件1:2023年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

 

 

 

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

2023年3月29日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pdf
附件1:2023年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xlsx